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
统计执法检查是使统计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统计执法实践中,通常称之为《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统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简称为统计执法检查,有时也称为统计法规检查。
1、统计执法检查是由国家依法授权的机关进行的。
2、统计执法检查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国家强制性。
3、统计执法检查是按照一定的权限、程序和方式进行的。
统计执法检查方式,是指具有统计执法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对参与统计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贯彻实施统计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统计执法检查按不同标准可作如下分类: 一、根据检查在时间上的不同,可分为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的固定时间开展的检查。一般是结合统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对各种组织和公民提供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定期检查。这种定期检查方式,带有一定的规律性,对统计管理相对人会产生稳定的警戒作用,促使其时刻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合法的轨道。定期检查已被省、地(市)、县统计部门普遍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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